一、主要职能
招生就业工作处是负责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以及创新创业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
具体职责:
1.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学院发展规划,制定学院招生就业工作的发展计划,部署招生就业工作;
2.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职责,做好招生工作,保障毕业生就业权益,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3.负责普通高校专科各批次招生录取工作;
4.负责毕业生就业管理与服务工作,包括就业市场建设、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维护、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跟踪调查等工作;
5.负责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工作;
6.负责招生就业团队建设;
7.负责招生就业工作理论研究、调查研判和规划制定;
8.负责组织撰写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并对学院专业设置和学科专业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
9.负责与招生就业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
10.负责指导各学院开展招生就业工作;
11.负责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下设科室
(一)招生工作管理科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招生政策,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的招生工作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
2.了解掌握人才需求,编制拟定各种层次的招生专业计划;
3.负责学院新生录取,以及相关招生批次的职业技能测试、体检体能测试的组织工作;
4.负责招生宣传工作。
(二)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统筹管理全校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2.负责“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课程的教学组织工作以及相关授课教师业务培训工作;
3.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站,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生涯辅导和就业创业咨询服务;
4.组织指导学生参与各项就业创业大赛,孵化创业项目。
(三)就业创业指导科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就业政策,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就业工作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
2.负责毕业生推荐就业、政策宣传,维护国家平台、省平台毕业去向登记与就业监测工作;
3.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开拓,广泛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以及跟踪调查毕业生工作情况;
4.负责“双困生”的就业帮扶工作;
5.负责维护慧就业服务平台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