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部主要职能:
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安全工作规划;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防火、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日常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下设科室:
(一)安全科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并完善相关技防措施,防止治安案件、刑事案件、食品安全、坠楼等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2.负责全校安全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的宣教工作,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避险演练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3.负责学校内部及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依据有关规定,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做好学校大型活动和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和其他严重危及学校安全的情况;联系属地公安机关,协助其查破校园内发生的各类案件。
(二)消防科工作职责
1.负责对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监督检查其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负责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对消防基础设施期进行检验、检测和维修;
3.负责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4.负责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6.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7.负责联系属地消防部门,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