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图书馆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专题研究会议。副院长张晓明主持会议,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7号)。文件指出全国高等院校特别是具有法律专业的院校必须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专门课程,并明确要求了高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的质量标准。为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科学有机的学理转化,推动形成完善的课程体系,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讨论了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具体事宜。
会议研究教学组织工作由应用法律系负责,思政部配合应用法律系参与教学活动。会议一致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应融入到学院一、二年级日常教学工作中,拟定32学时。由于本学期已临近期末,因此2021年拟只对20级学生以专题课的形式进行教学,专题课授课方式由应用法律系落实。
12月3日,学院党委听取了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汇报,一致同意在学院全体学生当中开设这门课程,并列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